我队党委召开中心组(扩大)学习会
发布时间:2020-04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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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4月13日,我队党委召开第五次中心组(扩大)学习会议,集中学习研讨了《党委(党组)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》。
会上,队党委书记、大队长陈哲作了主题发言。他指出,《党委(党组)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,对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供了根本遵循。队党委是我队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,要按照规定精神,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责主业,认真查找我队在解放思想、岗位配置、制度执行、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支持纪委行使监督职能,持续推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,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一、要深刻认识党中央制定《规定》的重大意义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,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,推进我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,要切实做到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确保《规定》要求落实到大队各项工作中。二、要认真开展对标找差。大队党委及各党(总)支部要将学习贯彻《规定》作为抓手,对照要求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和“一岗双责”的责任,全面梳理、对标找差,领导、检查、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,全面推进党的建设,提高党建理论水平和科学化水平,尤其是作风建设和执行力提升。三、要全面从严治党抓深抓细。大队党委要统一思想,统一认识,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,要贯彻落实局党组、大队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部署与要求,构筑不敢腐,不能腐,不想腐的自觉防线。四、要认真落实问题整改。要以学习贯彻落实《规定》为契机,把大队党委的领导作用落实到各方面、各环节、各项工作开展中去,切实发挥党委领导作用、党(总)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,要深刻认识巡察、督察工作的重要性,自觉主动接受巡察、督察工作,要通过巡察、督察工作帮助我们发现和解决问题,提升党建和中心工作能力与水平。
队党委成员、机关各科室负责人、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共20人参加会议。(陈锋)